很多人以為中低收入戶能領到的補助一定比低收入戶少,但台中市的喪葬補助剛好是個例外:中低收入戶跟低收入戶領到的金額是一樣的,都是實支實付最高30,000元。這篇說明台中市中低收入戶的認定方式,以及跟低收入戶申請上的差異。
提醒: 文中的資格標準與補助金額,是根據撰文當下(2026年8月)查詢到的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現行公告整理,最低生活費、財產限額等標準每年會依規定調整,法規與規定如有異動,仍以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最新公告為準。
台中市中低收入戶怎麼認定
依《社會救助法》規定,中低收入戶是家庭平均每人每月收入高於低收入戶標準、但仍在最低生活費一定倍數以下,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一定金額。台中市115年度(2026年)公告的最低生活費是16,431元,中低收入戶的動產限額是每人每年142,500元,跟低收入戶比起來,中低收入戶的收入與財產限額相對寬鬆,也因此適用的家庭範圍比低收入戶廣一些。
喪葬補助金額:跟低收入戶一樣
台中市列冊中低收入戶死亡時,由處理喪葬事宜的三親等內遺屬或親屬申請,實支實付最高30,000元,跟低收入戶的喪葬補助金額相同,都是同一項計畫底下的兩種身分,並非中低收入戶就領得比較少。這點跟部分其他社福補助(例如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中低收入戶的金額確實會比低收入戶低)不一樣,容易讓人誤以為所有補助都是「中低收比低收少」,但喪葬補助這一項是例外。
項目 | 內容 |
|---|
補助金額 | 實支實付最高30,000元(與低收入戶相同) |
申請期限 | 死亡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 |
受理單位 | 死亡者原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 |
申請流程與文件
申請流程與應備文件跟低收入戶喪葬補助大致相同,主要差異只在於證明文件要換成中低收入戶證明,而不是低收入戶證明:
- 喪葬補助申請書
- 死亡者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1份
- 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正本(除戶謄本或戶口名簿已登記死亡者可免附)
- 除戶謄本或有註記死亡者之戶口名簿影本
- 殮葬費用收據正本(買受人需註明申請者姓名)
- 申請人與死亡者具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影本
-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申請人郵局或金融機構帳戶存簿封面影本
其餘規定(如同時有兩人以上申請需出具共同委任書、逾期未提出視為無法達成協議)與低收入戶喪葬補助相同,詳細說明可以參考本系列另一篇低收入戶喪葬補助的文章。
中低收入戶身分還沒核定,可以先申請嗎?
不行,這筆補助限定「死亡時列冊中低收入戶」的身分,如果往生者過世時還沒有中低收入戶身分,即使家庭經濟狀況確實符合條件,也無法申請這筆補助。如果家庭經濟狀況因為往生者過世而突然陷入困境,建議改申請不限低收或中低收身分的急難救助,這部分請參考本系列另一篇文章的說明。
資料來源
- 全國法規資料庫-《社會救助法》第4條之1(中低收入戶認定標準)
- 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臺中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調查及生活扶助作業規定》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全球資訊網-臺中市政府辦理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喪葬補助計畫
- 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喪葬補助實施計畫》
中低收入戶認定標準與補助金額如有異動,仍以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最新公告為準;建議申請前先致電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確認家庭是否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與當年度補助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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