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過世後主要需要通知戶政事務所、勞保局(或國保),並確認銀行帳戶與保險狀況;健保通常會自動比對退保,不需要另外通知。
不用一次通知所有單位,您可以按照順序來。先去戶政事務所辦死亡登記,這是最有時效性的一步;健保通常會透過戶政資料自動比對退保,不用您另外通知;勞保、國保的喪葬津貼跟遺屬給付,要自己主動申請,時效有5年,不算急但別忘記;銀行帳戶跟保單,也建議儘早確認狀況,比較不會漏掉家人應有的權益。
戶政事務所,要確認什麼?
死亡登記是所有後續程序的起點,依法須於死亡發生後30天內辦理,同時會一併完成除戶。這部分在親人過世後怎麼辦?2026完整處理流程裡有完整說明,這裡要特別提醒一個容易被忽略的小細節:
辦理死亡登記時,可以同時申請「保險理賠一站通」服務。 戶政事務所會把過世者的資料通報給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由各家保險公司協助清查是否有相關保單,如果查到有效保單,保險公司會主動聯繫受益人辦理理賠,家屬不需要自己一家一家去問過世者生前到底買了哪些保險。
健保,還需要通知嗎?
不需要。全民健保會透過戶政死亡登記的資料自動比對,系統會辦理退保,家屬不用另外跑一趟去申請退保。
勞保、國保,要主動申請哪些給付?
這部分跟健保不一樣,勞保局不會主動核發,家屬要自己申請:
- 喪葬津貼:由實際支出喪葬費用的人提出申請(不一定是法定繼承人),檢附支出證明即可請領。
- 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若過世者原本有勞保或國民年金加保,配偶、子女等受扶養親屬可申請其中一種給付(兩者擇一)。請領順位是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妹,前順位有人時,後順位就不能申請,請領順位與金額請看勞保死亡給付可以領多少?喪葬津貼、遺屬年金、遺屬津貼一次看懂。
這兩項給付都有申請期限,必須在過世者死亡次日起算5年內提出申請,超過期限勞保局會不予給付,建議不要拖太久。之所以喪葬津貼跟遺屬給付要分開設計成不同的請領資格,是因為兩者的立法目的不同,喪葬津貼是為了補貼「辦喪事的人」實際支出的費用,所以誰出錢誰申請;遺屬給付則是為了照顧「原本依賴過世者經濟支持的家屬」後續的生活,所以限定法定親屬按順位申請,這也是為什麼即使是同一個往生者,實際出面申請這兩筆錢的人,有時候並不是同一位家屬。
保險公司,要怎麼知道有沒有保單?
如前面提到的,辦理死亡登記時申請「保險理賠一站通」是最省力的方式。如果當時沒有一起申請,事後也可以直接向壽險公會申請查詢投保紀錄(需自付查詢工本費),一樣可以查到過世者生前投保的人壽、健康、傷害保險狀況。
銀行,這時候要先確認什麼?
銀行知悉存戶過世後,通常會將帳戶列為警示狀態、暫停一般提領,需等繼承程序確定後才能處理。這個階段建議家屬先確認過世者名下有哪些銀行帳戶即可,不需要急著提領或結清,實際處理方式在親人過世後銀行帳戶怎麼辦?裡有更完整的說明。實務上常見的困擾是,家屬其實不太清楚過世者生前到底在哪幾家銀行有往來,尤其長輩習慣把存款分散在不同銀行、甚至有些帳戶多年沒有使用,這種情況下,與其自己一家一家去問,不如趁這個階段先大略整理過世者留下的存摺、對帳單,作為後續查詢的線索。
這些單位,優先順序建議怎麼排?
如果要排順序,建議先處理戶政事務所(有30天期限),接著是保險公司查詢(順便在辦死亡登記時一起申請最省事),然後是勞保/國保給付(5年內申請即可,不用太趕),銀行帳戶則是先確認狀況、暫緩處分即可,實際結算會等到繼承程序完成之後。
需要通知的單位,一次列出
單位 | 需要辦理的事項 | 是否需主動申請 | 期限或時效 |
|---|
戶政事務所 | 死亡登記、除戶 | 需主動辦理 | 30天內 |
全民健保 | 退保 | 不需要,系統自動比對 | 無 |
勞保局/國保 | 喪葬津貼、遺屬給付 | 需主動申請 | 死亡後5年內 |
保險公司 | 保單查詢與理賠 | 可於辦理死亡登記時一併申請查詢 | 建議儘早 |
銀行 | 確認帳戶狀態 | 需主動確認,暫緩處分 | 建議儘早,實際結算待繼承程序完成 |
下一步,你可能也需要知道
不確定該從哪個單位開始?
要一一確認這麼多單位的規定和期限,對家屬來說本來就不容易,尤其還要一邊處理喪禮、一邊留意這些行政期限。如果您希望有人陪您一起確認目前該聯繫哪些單位、辦到哪個步驟了,歡迎聯繫告別時刻(透過 LINE:@jwr9724z 或電話 0918-181-999),我們可以協助您把接下來要辦的手續整理清楚。
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公開資訊